关于做好南京工业大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22-03-0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地方等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关于开展2022年江北新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我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保障全校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具体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根据学校实际,以涉及人员密集场所、涉危化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厂(场)内车辆以及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管理体系制度、使用设备合法合规和设备本质安全等方面,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目录》梳理本单位(部门)在用特种设备,逐台排查本单位(部门)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定期检验、人员持证等各方面问题隐患,梳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上报特种设备未注册登记、未定期检验等涉嫌违法的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整改周期较长的隐患要制定合理期限的整改计划和措施,加强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坚决把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对无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过检验有效期、操作人员无证件的一律将特种设备关停,待手续完善后方可再次启用。如有违规使用的,学校将参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特种设备自查表格

2.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名单及安全附件台账

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扫描件)

4. 特种设备最近一次检验报告(扫描件)

5. 特种设备作业、管理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

请于310日前提交材料电子版至:maoweiwei@njtech.edu.cn,自查表格和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及安全附件台账纸质版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明正楼327,联系人:茅老师58139789

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结束前,使用单位(部门)要做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整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操作流程规范,特种设备台账清楚,安全技术档案齐全,特种设备逐台(套)注册登记,作业人员证件齐全,防范措施科学合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人(保管人)应急处置能力普遍提升。

三、工作进度

3月上旬开始至4月中下旬结束,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纠、检查督查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份)

使用部门(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以查责任、查隐患、查源头、查制度、查措施,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违反劳动纪律为主题,开展五查一反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100%,特种设备检验率100%,安全附件检验率100%,实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基本工作目标,即确保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确保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建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装备,每年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紧急情况能及时处置。没有达到要求的,列出隐患清单,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上报。

(二)检查督查阶段(3月中下旬—4月中下旬)

在使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成立督查组,按照违章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开展监督检查、抽查、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附件:

1. 2022年南京工业大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自查表

2. 特种设备、相关人员及安全附件台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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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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