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工 业 大 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南工资[2006]21号
关于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本科教学“迎评创优”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相关单位在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做好学校部署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及其它工作的同时,暑期的实验室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实验室防范力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对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剧毒物品及电器设备(特别是高温、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力争做到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必须妥善保管。
四、因教学、科研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五、暑假期间需使用实验室的,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把各种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为了确保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在暑假期间加强实验室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知
南京工业大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六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