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工业大学公有房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7-03-23    点击:

关于南京工业大学公有房使用情况核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07年南京工业大学党政工作要点的相关精神,为了合理配置和整合办学资源、全面推进学校资源运作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秩序,完成对学校各类资产的核查工作。按照学校国有资产、固定资产以及公有房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全校公有房使用情况的清查、核对、统计工作,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以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教辅单位、直附属单位、学校党政部门用房的使用管理单位,对各自使用管理范围内的用房分类填报,建立用房使用明细账后上报。

二、各单位在填报用房使用情况统计表时,对照公有房使用类别及用途(附件一)的要求,填写南京工业大学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附件二)。使用面积按室内净面积计量;用房的位置以及房号需在另附的平面图中标示清楚(平面图可从档案室调取复印)。

三、填报内容须细致、准确,不得少报、漏报。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须经使用管理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可,填报资料将作为学校公有房管理的基础数据。

四、填报工作作为学校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项内容,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落到实处。

请各管理单位将填好的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及附图于416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地址:弘正楼238室,电话83587122),并发送一份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至zck@njut.edu.cn

                               

        南京工业大学 

资产与实验管理处

二○○七年三月十日

附件一:

公有房使用类别及用途

 

序号

类别

用途

相关填报单位

1

教室

普通教室、阶梯教室、制图教室、课程设计教室、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教室、语言教室、多媒体教室、电教教室及其附属用房(演播室、控制室、复制室、软件室、修理间等)。(不含画室)

教务处

外语学院

注:各教学科研单位专用教室须填报

2

图书馆

阅览室、书库、目录厅、出纳厅、内部业务用房、技术设备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

图书馆

注:有图书分馆的学院须填报

3

实验室

实习场所

及附属用房

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自选科研项目所需的各种实验室、检测中心、实习工厂、实验室的附属用房(准备室、天平室、标本室、模型室、陈列室、动物室、充电室、空调室、更衣室、实验人员办公室);   

全校公用的计算中心及专用机房(不含专职科研机构用房);

各种画室、雕塑室、展览厅等专业用房。

各学院

教务处

注:1、教学与科研用实验室须分开填报。2、教学实验室填报到实验内容、科研用房需填报到课题及使用人

4

风雨操场

室内球场、器械库、教研室、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

体育部

5

校行政办公用房

学校一级的党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团委、工会、社团办公室、传达接待室

校长办公室

6

院(部)

行政办公用房

院(部)办公用房(院长办公室、院办公室、资料室、学籍档案室、党团办公室、会议室等)及系(教研室或学科组)办公用房等

各学院

体育部

注:教授(研究员)用房须填报到具体使用人

7

会堂

 

工会

8

学生宿舍

居室、盥洗室、厕所、公用活动室、管理人员办公室等

后勤管理处

9

学生食堂

餐厅、厨房及附属用房、食堂办公室等

后勤管理处

10

教工食堂

 

后勤管理处

11

生活福利

其他附属用房

校医院、浴室、汽车库、洗衣房、综合修理部及金木泥工修理间、后勤器材仓库、生活锅炉房、变电所、水泵房、消防用房、环卫绿化用房、室外厕所

后勤管理处

 

学生活动用房、

团委

教工活动用房

工会

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

离退休处

印刷厂

资产经营公司

教学仪器仓库、

资产处

传达警卫室等

保卫处

12

专职科研机构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电光源所、药物研究所

13

江浦校区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江浦校区

14

浦江学院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浦江学院

15

继续教育学院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继续教育学院

16

研究生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研究生部

17

留学生及

外籍教师用房

上述111类用房

国际交流处

18

后勤、产业

经营性用房

办公、生产、经营、租赁等用房

后勤服务集团

资产经营公司

注:1、校党政机关(含团委、工会)办公及其他用房由校长办公室牵头填报。

2、模范马路校区后勤用房及江浦校区象山学 生宿舍、医院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填报

3、江浦校区除教学楼、实验楼以外的用房由江浦校区负责填报

4、产业用房(含石门坎)由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填报

 

 

附件二:  

 南京工业大学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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