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认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南工资[2009]1号)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9-03-05    点击: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南工资20091


 

关于重新确认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由于第三轮领导干部的调整,人员有所变动,一些担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任务的同志离开了原单位、原岗位。为进一步加强对资产、实验室工作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管理队伍,请各单位在2009320将本单位分管资产、实验室的院(部门)领导、校级实验中心主任、分管秘书、资产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名单以及联系电话(办公、移动)、办公地点、电子信箱等信息,经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资产处办公室(电子文档邮至:zccb@njut.edu.cn,登记表可在资产处网页表格下载之资产管理中下载)。 

 

附件: 200935101433.xls 

 

南京工业大学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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