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资[2010]9 号
关于学校公有用房使用情况普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0年5月14日校长办公会的要求,现将学校公有用房使用现状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这次学校公有用房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校普查公有用房工作,是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源使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普查工作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为指导,从源头上规范资产管理,进一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各单位、各部门重点就公有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和管理的办法。普查和纠正不符合学校公有用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明确普查公有用房范围和内容
本次学校普查公有用房工作时间:2010年9月25日——11月30日。
普查范围: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均为本次普查对象。
普查内容:本次普查公有用房所指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用房、科研用房、实验用房、经营用房以及其他用房等。使用情况包括自用、闲置以及经营等形式,重点包含各类用房的使用时间[按每学期使用周数(每周使用天数)填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能分工,认真组织,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本次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普查的要求,建立责任制,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普查、核实、登记。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普查工作中上报的各项数据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普查中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四、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
本次普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学校统一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普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上报阶段(2010年9月25日——10月30日)
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自查,进行清理、登记,填报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同时,查找本单位公有用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审查核实阶段(2010年10月31日——11月30日)
学校组织普查公有用房工作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审核、统计、确认。学校在组织统一检查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以及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附件:
1、
关于公有房情况普查的填表说明.doc
2、
关于公有房使用情况统计表.xls
3、
学院用房数据统计表.xls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