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资[2010]11 号
关于做好2009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为加强实验室建设,规范实验室管理,学校决定对2009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对象:
2009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关于2009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的通知》(南工校资[2009]6号)]。项目明细见(
附件1.doc)。
二、检查验收内容:
1、 验收材料:《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申请表》(
附件2.doc)。
2、 现场检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⑴ 听取项目单位的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汇报;
⑵ 检查仪器设备、设施建设情况: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情况,设投入运行情况;
⑶ 检查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抽查仪器帐物相符和设备标签情况(自备设备帐)。
⑷ 检查产生效益情况: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开放、科技创新情况(查课表、实验室使用纪录、实验报告);实验教学改革情况,形成特色、亮点情况(查看相关资料)。
三、相关要求:
1、验收材料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江浦校区明德楼322室)。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glk@njut.edu.cn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在自查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做好接受学校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