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办公搬迁相关事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7月10日由朱校长主持召开的行政搬迁协调会的要求,现将搬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8月21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原有用房9月3日交还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二、搬迁安排:
1、各单位自行组织搬迁应找正规的搬迁公司。
2、搬运费原则上不得高于指导价(
运费指导价附后)。
3、如需包装材料由各单位本着节约的原则按需自行采购。
4、应与搬迁公司签订合同,确保财产及人身安全。
三、对确需使用的附属用房(仓库等),由所在单位在新学期开学后书面申请报校办,经逐一审核后确定。
特此通知
党政联合办公室
校部机关党委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