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办公搬迁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2-07-30    点击: 次    更新时间:2019-06-04

 

关于行政办公搬迁相关事宜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根据学校710由朱校长主持召开的行政搬迁协调会的要求,现将搬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搬迁时间:821开始至830结束。原有用房93交还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

二、搬迁安排:

1、各单位自行组织搬迁应找正规的搬迁公司。

2、搬运费原则上不得高于指导价(运费指导价附后)。

3、如需包装材料由各单位本着节约的原则按需自行采购。

4、应与搬迁公司签订合同,确保财产及人身安全。

三、对确需使用的附属用房(仓库等),由所在单位在新学期开学后书面申请报校办,经逐一审核后确定。

  特此通知

 

 

 

党政联合办公室

校部机关党委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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