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南工资[2012]7号
关于我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理工作检查的情况通报
2012年10月29日~30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学校实验室督导员对全校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常规运行检查。本次主要按照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高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今年4月学校布置的《关于开展我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
在二天的检查中发现部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对资产清查工作不够重视,学院领导、资产管理员工作不到位,没有按要求落实清查工作,造成我校资产清查工作的严重滞后。据统计,本次清查的23个实验教学中心仅有9个实验教学中心已基本完成资产清查相关工作,大部分的学院行政及实验教学中心,以及部分校行政、后勤、直属单位没有对仪器设备资产进行全面清理。
为了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及我校资产清查文件精神,迎接教育厅、财政厅对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验收。请各学院、各单位尽快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并对每台设备粘贴资产标签(资产处设备科可打印设备标签)。
为此,经研究决定,将采取如下措施:
1、对本次清查中完成较好的相关单位学校将给予每台设备3元劳务奖励。
2、对没有完成清查工作学院、单位必须在2012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学校将于12月初再次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完成清查工作的单位给予每台仪器设备2元的劳务补贴。
3、各学院完成资产清理相关工作(资产清查,并贴上标签)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分中的重要依据。
4、在2012年11底前仍没有完成清查工作的学院及单位,将限制在资产处办理相关业务。
请各学院、单位及实验教学中心认真落实,做好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