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代保管易制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化学品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3-07-16    点击: 次    更新时间:2019-06-04

 

关于临时代保管易制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化学品的通知

 

江浦校区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和学校78的《校园安全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经研究决定于725日前对江浦校区教学、科研实验室使用的易制爆民用爆炸品安排临时专用场所代为保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易制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化学品的登记:请各实验室(课题组)自行整理、装箱并填写《易制爆民爆化学试剂入库单》,各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该表一式三份:一份粘贴在包装箱上、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另一份连同包装箱交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办公室。

2、易制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化学品的入库时间:各使用单位务必在2013722724每天上午9:00-12:00将整理装箱的易制爆化学品、民用爆炸化学品及《易制爆民爆化学试剂入库单》送至江浦校区沉毅楼连廊125室(联系人:周国权;电话:13951002455)。逾期不候。

特此通知

 

20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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