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3-09-11 点击: 次 更新时间:2019-06-04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 )
南工资[2013]3号
关于重新确认资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由于第四轮领导干部的调整,各类人员均有所变动,一些担任资产管理任务的同志离开了原单位、原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管理队伍,请各单位在2013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分管资产的院(部门)领导、资产管理员重新确定并填写《资产管理员登记表》,经学院(部门)领导审核并签字加盖公章后报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电子文档邮至:zccb@njut.edu.cn,登记表可在资产处网页表格下载之资产管理中下载)。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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