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6-08-26    点击: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学设备经费的通知》(南工校资[2015]15号)精神,在各学院(部)申报和资源保障部、教学事务部、计划财务部等部门调查审核并与申报单位充分交流沟通的基础上,经专项会议研究,确定2016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经费分配原则

1、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对教学设备设施状况进行筛查、梳理的基础上,延续对教学设备设施条件进行改善和补充的整体方案,在学校本年度经费范围内按教学轻重缓急继续补充和完善教学实验、公共设施的设备条件。

2、适当资助新专业建设。

3、推进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建设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4、补充配备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设备。

5、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专项经费、品牌专业专项建设经费与教学设备费统筹考虑。

二、有关要求

1、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各建设单位与资源保障部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共同实施管理。

2、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保障;建设经费当年有效,过程控制要严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完成经学院自查后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向学校申请检查验收。

3、各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方案明确,购置设备信息、技术指标准确,设备安装、使用的基本条件具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并产生实效。

4、报送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协议书

2)《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申请表

5、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201695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行政楼322室;电子材料Emailsysglk@njtech.edu.cn

附件:

12016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分配方案

2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协议书

3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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