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南工财预〔2017〕12号)要求,在各单位申报、资源保障部实地调研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2018年教学设备费预算初步方案,经与申报单位充分沟通交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同意,确定了2018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在本年度总经费范围内按轻重缓急,更新、补充和完善教学实验、公共设施设备;
2、适当资助本科专业认证与专业评估;
3、适当资助新专业建设;
4、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
5、优势学科、品牌专业等专项经费与教学设备费统筹使用。
二、有关要求
1、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各建设单位与资源保障部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共同实施管理。
2、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书面材料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见三、材料报送),同时报送设备使用人及联系电话;9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教学设备费购置仪器设备的建账、入库及报销手续(如因供货期原因需要延长的,要提供书面说明材料)。逾期则项目终止执行,经费校内统筹调整。
3、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做到有组织、有落实、有保障;刚性执行预算,建设经费当年有效,过程控制要严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完成经学院自查后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向学校申请检查验收。
4、各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做到方案明确,购置设备信息、技术指标准确,设备安装、使用的基本条件具备,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材料报送
1、《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协议书》(Email:sysglk@njtech.edu.cn)。
2、单价或批量价值1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须提交《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功能及技术指标要求填报表》(Email:sbglk@njtech.edu.cn)。
3、单价20万元(含)以上设备须提交《南京工业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4、报废更新设备须填报《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申请表》(并在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网上办理相关手续)。
5、上述1-4的书面材料报送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22室,电话:58139251)。
四、采购方式
(1)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千元及以上、1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软件),申购人自行采购。
(2)单价或批量价值在1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软件),原则上通过“南京工业大学竞价系统”择优采购,采购人登http://202.119.249.23/,进行申购员注册,待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在竞价系统里发布采购信息。
(3)单价或批量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由资源保障部组织,通过谈判或招标方式采购。
附件:
1、2018年教学设备费立项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
2、2018年教学设备费安排明细
3、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协议书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