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4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育部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土木类、测绘类、化工与制药类、地质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核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类、动物类、医学基础类、临床医学类、中医类、药学类、护理学类、教育学类和新闻传播学类等23个类别,认定计划为260个(见附件--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南京工业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项目简介视频。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典型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南京工业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附件4。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南京工业大学-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且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项目应用面广,契合产业发展、技术发展方向和专业建设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专业教学需求。
2.
申报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项目应依托的学科专业有特色、有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应专业大类中的认同度较高,辐射范围广。
3.
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是能够纳入省级或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使用的真资源,能实现大规模在线开放共享,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已经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4.申报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通知精神,详细了解(苏教办高函〔2018〕26号)文附件2至附件5的要求,并按通知精神与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2、请于2018年8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江浦行政楼322室);邮箱:sysglk@njtech.edu.cn。
3、我部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公示后推荐上报。
附件: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26号)
资源保障部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