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确保学校教学与科研实验的正常开展,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请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通知》(苏教办科〔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4号)和学校《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学校拟于2019年3月19日-21日检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环保自查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 单位汇报:各学院(单位)分管实验室负责人汇报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情况,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汇报内容包括: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学院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实验室各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签订安全责任书、应急管理制度及演练、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等),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情况,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师生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考核情况,实验室危险源清单,实验室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含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个人防护设施等)。
2. 现场检查:检查组现场查阅相关支撑材料;分组随机检查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卫生与日常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压力容器安全(含气瓶、反应釜、高压灭菌锅)、加热设备安全(含烘箱、马弗炉、油浴锅、水浴锅等)等。
3. 检查结果反馈:学校反馈检查结果,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学校将采取暂停审批化学试剂的购买报销手续直至关停实验室的处罚措施。
二、检查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
序号 |
学院(单位) |
检查日期 |
检查时间 |
1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含先进化学制造研究院) |
3月19日 |
9:00-12:00 |
2 |
化工学院 |
3月19日 |
13:30-16:30 |
3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3月20日 |
9:00-12:00 |
4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月20日 |
13:30-16:30 |
5 |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特种分离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3月21日 |
9:00-12:00 |
6 |
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3月21日 |
13:30-16:30 |
2、其他学院(单位)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源保障部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