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和国有资产管理,盘活资源,服务人才工作,经学校同意,开展教职工工作用房面向校内博士后统筹使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使用房源:统筹使用的房源为江浦校区学府苑和亚青村教职工工作用房,整套统筹使用,时间不低于一年。
二、统筹使用办法:取得江浦校区工作用房的教职工,意向提供统筹使用房源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国有资产管理处书面报告备案,纳入学校统筹房源,供校内博士后使用。
三、统筹使用权益:统筹房源提供人,原与学校签订的相关入住协议、管理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变;统筹使用期间暂按建筑面积25元/㎡.月计算使用费;视装修和室内设施设备状况,可由提供人和使用人双方商定,上下浮动不超过20%。
四、联系办理方式:请有意向提供房源的教职工,填写《教职工工作用房面向校内博士后统筹使用房源登记表》后,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土地与房产管理科。
地点:明正楼(行政楼)337室
电话:58139231
附件:教职工工作用房面向校内博士后统筹使用房源登记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