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南京工业大学丁家桥科技AB楼非自用房产、科技C楼全部、模范马路校区零星房产及虹桥校区、石门坎园区全部房产拟定向租赁给学校资产经营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9日——8月26日如有异议,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科,联系电话58139231国有资产管理处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