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轮换届任职涉及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添加时间:2026-06-08 点击: 次 更新时间:2026-06-08
南工资【2026】16号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行政运行成本,规范第七轮换届任职涉及的固定资产调配管理,根据《南京工业大学资产交接管理办法》(南工校资〔2025〕26号)《南京工业大学授权管理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南工校资〔2023〕3号)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现就人员调动(提任、轮岗、退休、转岗等)涉及的行政办公设备、家具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应用尽用、利旧优先、调剂共享”导向,最大限度延长资产使用寿命,坚决杜绝“未坏先换、人走即废”,切实把厉行节约要求落到资产配置、处置全流程。
二、分类实施
1. 平级轮岗人员:行政办公家具原则上须全部移交原部门,由原单位统筹调配给后续调入人员接续使用;办公设备随人员同步转入新部门继续使用,不得因岗位调整申请新增配置。
2. 提任干部:行政办公家具由新任职部门提交配置需求,优先从校内闲置资产中调剂;原岗位已按规定标准配置齐全且仍可正常使用的,一律不得重新采购或报废换新,确需新增配置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标准统一审批配备。原部门原有家具须按移交要求退回,不得擅自处置。
3. 退休人员、业务型干部回归教学科研岗人员:行政办公家具及设备原则上留原部门统筹复用;若存量超出实际需求,须按规定申报闲置资产,并依托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剂共享。
三、特殊设备管理要求
涉及专用设备、保密设备的调配、移交,严格按照学校保密管理、专用资产相关专项规定执行,严禁擅自拆卸、留存或处置。
四、资产账务核查更新
1. 全面盘点:人员到岗前,原部门须完成名下相关固定资产清点,确认账实一致,形成盘点清单。
2. 规范交接:资产原使用单位填写《资产移交表》,与接收单位共同明确资产使用(保管)人、存放地点,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3. 系统更新: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交接双方资产管理员登录省属高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调拨流程,同步更新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五、其他事项
1.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留存、拆卸、报废待移交资产,对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将按《南京工业大学授权管理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肃追责。
2. 一般管理岗调整涉及的资产调配参照本通知执行,未尽事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