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及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南京工业大学
乙方:(卖方)
采购组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 (项目名称、编号) 招标(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甲方向乙方购买相关服务,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甲方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
(3)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
(4)乙方在采购过程中所作的其它书面承诺、声明、澄清等。
二、服务费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 ,包括项目实施所有费用(包含工资、福利、保险、劳保等人员费用、相关货物费用、专利技术及相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还包括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乙方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 双方一致同意服务费按实际服务人数及项目类别核算。服务期结束,甲方应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服务费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支付约定的服务费。
3. 付款比例及时间约定: 。
4. 税收: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5.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6.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7.如果甲方要求扩大服务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对于增加的工作部分,双方应及时协商,无论服务费是否发生变更,均须签署补充协议作为依据。
三、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须向甲方交纳 的保证金,甲方在全部服务验收合格无异议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2.若乙方有以下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作为补偿:
四、项目实施:
1.服务期限: ;
2.服务地点: ;
3.甲方联系人: 所在单位: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服务管理要求及乙方的相关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方式为:
2.甲方有义务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开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3.因突发情况,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和器材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
4.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的需求标准和质量做出相应变动。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2.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
3.乙方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对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4.对服务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5.对因乙方管理不善而损坏的硬件设施,乙方应负责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6.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侵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7.乙方应做好详细的管理台账,建立管理档案,并按双方约定将管理情况汇总报送甲方。
七、服务管理基本要求:
1.为确保服务质量,乙方须安排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服务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服务期间由于服务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或乙方拒绝配合甲方工作检查或不予以改正的,甲方有权通过扣除服务费用进行处罚。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合同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协商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与责任承担。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3.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按事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是否终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十、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有权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单独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书面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a)乙方逾期未完成约定义务超过 日。
(b)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未达到甲方要求,修改或整改超过 次仍然无法达到甲方要求。
3.双方除非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责任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与本合同的相关内容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一切损失。
十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3.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