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校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07-04-03    点击: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南工资[2007]4号


 

 

关于申报2007校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点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实验室综合实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建设以人为本的实验室,学校现开展2007年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学院(部)情况统一组织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2、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须已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或本年度已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

3、各单位按要求组织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立项建设申报表

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须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1)及学校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申报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填报《南京工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表》(附件3)。

2、相关支撑材料:

学院或实验教学中心关于实验教学管理、实验室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实验教学改革资料(教材、论文、项目成果等);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的影音资料(录像、课件等);信息化教学、管理资料(仿真实验教学软件、网络教学、实验教学中心网络化管理平台等)。

3、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配备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填报《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明确所报配置的设备在教学实验大纲中开设实验项目的情况;大型仪器设备须附项目论证报告。

三、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07430日前;

申报地点: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江浦校区笃行楼341室);

联系电话:58133176;电子邮箱:glk@njut.edu.cn

 

 

南京工业大学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表

 

学校申报情况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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