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层干部办公设备、家具移交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配合做好学校行政大部制、学科学部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涉及到中层干部调整后的办公设备、家具的移交及申报工作,经研究特作如下原则规定:
1、原已担任中层干部职务本次调任其他单位中层岗位工作的人员,除台式电脑、打印机随本人带入新任单位及岗位使用外,原配备使用的其余办公设备、家具均移交原单位及继任者,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2、本次新提任为中层干部的人员,学校给予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请各单位及时填报相关申请表(可在资产管理处网页上下载)报资源保障部,资源保障部将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3、涉及**、保密等设备的使用、管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按照学校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程序,及时做好相关设备、家具的账务工作,保证学校办公设备及家具的有序管理。
特此通知。
资源保障部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