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经营性用房归口管理统一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15年1月12日校长办公会决议:“为加强对校舍等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学校教育教学资源不被挤占,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擅自出租学校房产、改变房产用途。学校所有房源由资产处扎口管理,若确需用于经营的房源一律由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校资产处,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方可施行。”的精神,对学校现用于经营的用房进行调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现用于经营的用房,用房使用管理部门(学院)需填报《经营性用房情况调查表》(书面、电子版)报资源保障部房产管理科(江浦行政楼337室,Email:alicewu@njtech.edu.cn),并同时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请于2015年4月15日前提交上述资料。
2、已租赁到期,需继续租赁的房源,需填报《南京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申请表》报资源保障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决议要求:“经批准的房屋租赁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按规定程序统一签约,并与资产处办理房产交接手续,房屋租赁、场地等经营性收费一律直接上缴学校计财处。”
3、租赁即将到期的房源,若仍需租赁经营的,需于租约到期前3个月递交《南京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申请表》,以保证审批及经营的正常进行。
4、各单位、各部门一律停止未经批准的对外租赁房产行为。
特此通知
附:1、
经营性用房调查表
2、
南京工业大学经营性用房申请表
资源保障部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