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文件
南工校资[2015]4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持以特色优势专业为基础,形成优质资源融合,教学科研结合,学校与社会联合培养人才的实验教学新模式,进一步探索满足新时期人才培养需要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途径,强化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提升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建设内容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2005〕8号)要求,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验室资源有效整合。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整合相关实验室资源和师资队伍,建立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考核科学的实验教学体系,构建功能集约、资源优化、开放充分、运行高效的专业类实验教学平台,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创造有利条件。
(二)教学科研有机结合。统筹相关教学科研实验室资源,促进教学科研互动,实现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使学生了解科技最新发展和学术前沿动态,激发科研兴趣,启迪科研思维,掌握科研方法,培养科研道德,提升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能力。
(三)学校与社会协同育人。探索建立地方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突出专业能力培养的区域特色,促进专业实验与科学研究、工程训练、社会应用相结合。创建贴近实际的模拟、虚拟、仿真实验环境。多渠道鼓励和吸引热爱教学工作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验教学。
三、推荐申报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对象为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鼓励联合申报。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推荐1个名额。
(三)推荐程序
1、2015年6月23日前,拟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申报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
附件,一式两份)。
2、2015年6月25日前,学校将遴选出1-2个申报单位作为2015年度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候选单位。
3、2015年7月2日前,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出1个申报单位推荐申报2015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
(1-1)修改后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两份)。
(1-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件以及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
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所在学院审核后加盖公章。
(2)电子材料
(2-1)“十二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
(2-2)相关支撑材料(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件以及学校有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文件)(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
(2-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总体情况视频文件。应包括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实验室设备与环境的全貌。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
(2-4)以上1-3项制成CD-R(650M/720M)光盘1-2张,电子文件的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10291)-材料类型编号-序号。材料类型编号依次与以上申报材料及要求中1-3对应,序号从1开始编排。
(3)网站材料
申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建设其独立的网站。网站建设要求从立项申报、过程管理、阶段性成果展示、总结验收等方面系统考虑,便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过程监控,便于校际间相互交流学习。
立项申报阶段要求网站信息包括立项申报材料、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学校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制订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项目论证报告、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和实验课程信息等内容。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整体情况介绍请采用文字与图片相结合的形式,要求图文并茂,便于评议专家了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环境与设备全貌。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
四、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江浦校区行政楼329室);联系人:李静娴;联系电话:58139229;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ingxianl@njtech.edu.cn。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资源保障部主页下载。
南京工业大学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