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 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8-05-02    点击:

各学院(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与科研实验的正常开展,确保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与健康,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2018年5月3日-5月14日期间,学院(单位)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环保自查整改工作。本次检查以气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并持续跟踪校级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2、2018年5月15日-5月18日期间,资源保障部会同校园安全部组织检查组对各学院(单位)检查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气瓶的使用与管理。气瓶使用前须安全检查,气瓶应确保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气体管路材质合理和连接方式正确,并时常进行检漏;所有气瓶须有固定装置;气瓶须悬挂信息完整的《气瓶信息卡》,易燃易爆气瓶还须悬挂记录详细的《易燃易爆气瓶使用记录表》;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不得混放;氧气瓶瓶阀、瓶身严禁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使用完毕须关闭总阀。

2、实验室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有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安全防护设施,相关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3、实验过程中不存在无人值守的现象。

4、具体检查细则可参考《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一)。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学院(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积极开展自查;并于5月14日前汇总本单位的《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经签章后交至资源保障部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地点:江浦校区行政楼333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8139233,电子文档发送至:liqiang2014@njtech.edu.cn)。

2、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学院(单位)须及时督促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与反馈,整改情况须附整改前后的对比图片;对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学校将采取暂停审批化学试剂的购买报销手续直至关停实验室的处罚措施。

附件:

1、《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

 

                                   

 

                                                  资源保障部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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