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8-05-11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按照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学校定于5月组织开展2018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主体:

本次信息公示主体为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包括但不限于清单里的仪器设备)。

二、公示内容:

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部门、管理制度等。

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总体情况,包括仪器总量、年有效工作总机时、对外服务机时、年检测样品总数、年服务总收入、对外服务收入等。

3.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具体情况,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单位内部编码、规格型号、原值、仪器设备类型、应用技术领域、仪器设备共享模式、年有效工作机时、年检测样品数、年检测服务收入、所在部门、仪器设备管理人、联系人等。

三、公示流程: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详见附件3),统计口径为大型仪器设备在2017年的开放共享实际数据。

各部门(单位)填报的信息公示表,经审核后,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请各部门(单位)520日前将经分管领导确认、加盖公章的信息公示表送至资源保障部设备管理科(行政楼339室,电子版发送至sbglk@njtech.edu.cn),同时提交仪器设备的电子版整体外观照片,照片名称用对应的仪器设备名称命名,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公示要求:

1.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信息公示工作,加强组织工作,明确责任人员,严格落实信息公示制度。

2.各部门(单位)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统一,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信息。

3.各部门(单位)要对公示信息内容严格审核,强化责任意识。

五、保障措施:

1.省科技厅和学校将对各部门(单位)上报的信息公示表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部门(单位)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各部门(单位)仪器设备新购评议的重要参考。

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志传、王洪洲  58139232

 

  附件: 1.单台套价格在5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2.信息公示表填写说明

3.管理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信息公示表

                             

资源保障部

 2018年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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